emdwz 发表于 2013-11-12 17:43 只看TA 171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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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下春药,女的兴奋,过程应该和强奸感觉不一样吧,强奸是硬来的,不过楼主也大胆,不怕事后给告,还免费日了几个月,真是走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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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q85 发表于 2013-11-12 23:21 只看TA 177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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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说一句,楼主你的手法太粗糙了,差一点就迈进监狱的大门了。女人是感性生物,这次没告发你是你走运,要是报警抓你,最少判你三年,因为你这是典型的迷奸,一做血液化验跑都跑不了。你可要知道,强奸犯在号子里可是享受爆菊待遇的。 其实你完全可以玩暧昧,孤男寡女的,日久生情很容易,发展成炮友应该不难,安全系数高,分开也容易,何苦冒这样的风险?奉劝楼主一句,小心用药,药里边有激素,有些人服用后会有不良反应,即便是万艾可这样的高审核药物,每年都吃死很多人,更何况路边情趣店里的催情药,万一用不好,一下就折进去两个人,慎重!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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