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别写成男女之情啊,母子有了男女之情,不怪吗?
所谓爱情是世上两个陌生的人一种感情方式,结婚更是对这种情的一种仪式、认可、契约,然而母子之间是天生的关系、感情、先天就存在的关系,还需要后天契约来签订一生吗?完全没必要嘛!。李文嘛!就应该是母子之情的极致,一起做世上一切美好开心的事。
世上有很多种情,亲情、爱情、友情、手足情、师生情、父子情、母子情、兄妹情等等各种不同的情,人有七情六欲,又因每个人的成长、人起经历而异,在他们心中情的位置的排序也不同,像男主这种不把母亲排第一简直没有天理。现实中有很多结了婚还听妈妈的话的妈宝男,不听媳妇的话就是这么个道理。谁规定爱情一定就是人最重要的情了?
作者逻辑没错的,应该写的是母子之情,搞男女之情那就莫名其妙的了,如果真实男女之情,那就说母子之间重新认识了,那置他们之前岁月的感情于何地。另外希望不要搞什么孩子出来,很简单,出来了到底该怎么叫啊,还有男主希望别的人叫他母亲娘亲吗,哪怕这是他自己的,再者女主怎么拿什么情来对孩子,所有的情都给了男主了,难道要割一刀分一半吗?安排个工具人,比如男主救的这个就不错,男主后代的事就交给她了吧,男主母子就双宿双栖逍遥江湖游历天下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