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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婚后三年发现妻是堂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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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婚后三年发现妻是堂妹

中新网广州7月10日电 记者10日从广州越秀区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审理了一宗奇案,一对80后小夫妻结婚三年多后,竟然发现二人是堂兄妹,万般无奈到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广州越秀区法院经开庭审理后,依据《婚姻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即“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判决宣告二人的婚姻无效。

据法院介绍,1987年出生的李翔(化名)与1988年出生的孙雯(化名),于2007年在一个同学聚会中相识。很快,二人便谈起了恋爱,感情甚浓。谈恋爱两年后,二人都认定彼此是今生的伴侣,因李翔与孙雯仍是大学在校学生,就未向家里人告知准备结婚,在2009年2月,瞒着双方父母偷偷领了结婚证。

2012年底,毕业没多久的李翔终于向父母告知自己在外已有女朋友,并打算谈婚论嫁。于是,双方父母在见面后开始筹备婚宴。直至结婚当天,李翔的大伯李建文(化名)看见孙雯,无奈告诉李翔“不能结婚”。原来,李建文与孙雯的妈妈曾经谈过恋爱,但由于某些原因,二人并未结为夫妻,后孙雯的妈妈另嫁他人,然而孙雯妈妈与李建文仍保持着朋友关系,并有过亲密行为,所以孙雯很可能是李建文的女儿。

为安全起见,李建文要求和孙雯做亲子鉴定。二人提交了血液样本。根据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的司法鉴定结论显示:“根据检验结果,支持李建文与孙雯之间存在亲生关系”。

李翔与孙雯只好到广州越秀区法院,请求法院宣告婚姻无效。广州越秀区法院受理该案后,依法查明相关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即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而李翔与孙雯实为堂兄妹关系,属于法律规定禁止结婚的法定情形,应为无效婚姻。原告要求宣告与被告的婚姻无效,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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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论:岳母又是大伯母,这血缘关系可够近的,话说血脉相通必血乳交融,可以益寿延年的好事啊

有点像天龙八部中段誉的妹妹


[ 本帖最后由 popyf0426 于 2013-7-12 13:4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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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浮空 金币 +4 感谢分享,论坛有您更精彩! 2013-7-12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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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观念开放是好事,不过后果就是太乱了。李翔与孙雯的堂兄妹关系确定了,那么孙雯的养父能善罢甘休吗?很显然又会是一场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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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源于生活,古人诚不欺我。曾经在影视中出现的狗血情节正大踏步走进我们的生活中,以后要拿结婚证,看来还得同时提交两人不是亲属的DNA证明才行了。这个大伯还行,至少记性还行,至少还敢启齿,如果遇到一个经历多到记不清,记性不好,或者是缩头龟的人,两人还不稀理糊涂地结婚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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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鑫一 金币 +3 认真回复,奖励! 2014-4-18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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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上一代的错造成了下一辈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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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其实也没什么的 现在的亲兄妹都可以领结婚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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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还听说个新闻,好像是美国一对夫妻,后来被证实是亲兄妹,而且两人已经有了好几个孩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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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论理剧,还亲子检定,如果真有这样一位大伯还真是哭笑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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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亲结婚,有利有弊,生下的孩子也可能是天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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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事情,当事人估计没办法再活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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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真喜欢,就不应该去做鉴定,大不了不要孩子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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