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制内容到剪贴板
代码:
原帖由 [i]coolpeople[/i] 于 2007-8-16 14:45 发表 [url=http://sexinsex.net/luntan/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9783838&ptid=596102][img]http://sexinsex.net/luntan/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你还是管理人员,你要搞清楚,贼俊的投诉贴是在建议区发布的,你李版主有什么权利越权处理,这道理都讲的很透彻了,他第1次干大家都原谅了他,可是他第2次这样干又算什么?这就是非常严重的抗拒管理层决定的违规行为,既然他第2次删除错了,就应该使贼俊的id回复到第1次处理的状态,这道理你不明白么,你反对什么,你也想越权么?
来把,谁还想越权处理,来删除我的id,我就知道有人想继续李版主的路,把李版主当英雄,我就是要要求再次恢复贼俊的id,就是让李版主知道蔑视整个管理层的后果不但是删除其id.还有让他更难受,不要打错了算盘.
我不是想越权啊,我的意思是说,反正也要删,恢复之后再删不是麻烦么……呵呵。兄弟你的口气也别那么冲,我理解你的想法,但是专门地“让他更难受”也似乎没有太大必要。李版主是错了,也得到了相应的处罚,越权处理本身是错的,但删除这个id又是该删的,只是不应该由他去动手而已。现在的结果,相当于两个人都得到了正确的处理,仅此而已。引用:
原帖由 灌水王 于 2007-8-16 14:43 发表 
你这样是否纵容会员以后可以就照贼俊这版本来做?好啊,你扣我分,反正我不明骂你,就是一而在的发贴调侃你,管理人员就只能忍气吞声? 你这样说对管理人员是个打击,明知贼俊有错还要恢复,而管理员错了就删,这是什么逻辑?应是一视同仁,这也证明无论是谁犯错都要受罚!
更正一点,贼俊不止调侃,他已经侮辱他人了……引用:
原帖由 coolpeople 于 2007-8-16 14:49 发表 
看到没有,这就是李版主做的榜样,你就是李版主的fans,是谁在自以为是不顾管理层的决定删除了贼俊的id.想清楚再说话,李版主辛勤工作又怎么,第1次犯错没有删除他的id就是考虑了他的功劳,可是第2次呢,难道还要摆功劳么?
我就是担心有些人会学李版主的样子继续做,看样子的我的担心一点都不过分.这事情不处理好,以后根本制止不了这种行为,都用id换和管理层的无理对抗
我觉得多数人还是很爱惜id的,冲动的毕竟是少数,这一点还请不要过于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