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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求助] 我要举报!!!有小偷!!! [打印本页]

作者: mist4125171113    时间: 2009-2-24 09:39     标题: 我要举报!!!有小偷!!!

各位领导!各位朋友:

我要举报!!!在这个大家齐聚一堂以图欢乐的天堂里,发生了一件让人意想不到,让人发指的事情,我的号码,mist412517,被盗了!这个人现在在利用我的这个号码做什么有奖竞猜和博彩,这严重的影响了我们这个天堂的氛围。
我申请,请领导们为小的主持公道啊,我想要会我的那个号,如果不行的话,请大人们删除那个ID吧,唉..
都怪我自己太不小心..
谢谢大人~

[ 本帖最后由 mist4125171113 于 2009-2-25 09:40 编辑 ]
作者: yhy2927    时间: 2009-2-24 09:48

论坛一直在提醒大家保护好自己的号码,好多人都不当回事。再说,你如何证明是你的号?

[ 本帖最后由 yhy2927 于 2009-2-24 09:51 编辑 ]
作者: 紙鶴白沙    时间: 2009-2-24 10:36

第一:楼主未对自己ID的重视,导致账号被盗,不好意思,论坛被盗账号 无法 找回!
第二:无论此ID 是不是楼主的ID 管理层都不能无缘由的删除此ID,除非此人利用你的账号进行违规回复或者发广告,病毒才会被处理!
若此账号一直正常使用,那就没办法了!自己私下去和此人沟通吧!
作者: mvpchapei    时间: 2009-2-24 10:51     标题: 回复 3楼 的帖子

哎,那怎么办?!我现在的密码比QQ号都长了
楼主最还PM飞鹰,给他证据那是你的号,最好能要回来,要不会也不能给盗号的!
作者: longzs    时间: 2009-2-24 11:07

婶啊。你也不小心了。多少汗水的!!!能  不能搞个密保!!
作者: dontknow    时间: 2009-2-24 13:54

自己的帐号最好设置安全问题
你PM飞鹰吧,向他提供的注册条件等
如果别人这个账号是用的你的,无论有没有发广告病毒,要么还给楼主,要么删除
因为某些人会卖号的
作者: 飞鹰    时间: 2009-2-24 14:02     标题: 回复 1楼 的帖子

稍后我会确认一下,如果确属被盗,该ID会被删除。以后注意保管好自己的ID,不要轻易借给朋友,离开网吧等公共地方时记得点击“退出”。
作者: muzili011    时间: 2009-2-24 14:18

哥们 自己小心些 不要总是网吧什么的地方登陆 很容易被人下木马的
作者: gg12    时间: 2009-2-24 15:33

按论坛的规定你只能再注册了  丢号的事感觉论坛的公告一直在做提醒  兄弟太不小心了
以后好好保管自己的ID  别再发生这样的事了  攒分数不容易
作者: 小幽灵    时间: 2009-2-24 16:32

楼主的问题,副管理飞鹰已经作正面的回复,那应该会快就得到完美的解决!但以您这主题帖内容(句号四点)来看有着符号灌水的行为,因论坛规定:相同的标点符号连续用三个以上就算违规,方便就请修改。
作者: 企鹅男孩    时间: 2009-2-24 16:50

引用:
原帖由 gg12 于 2009-2-24 15:33 发表
按论坛的规定你只能再注册了  丢号的事感觉论坛的公告一直在做提醒  兄弟太不小心了
以后好好保管自己的ID  别再发生这样的事了  攒分数不容易
说得太对了;我的引以为戒啊
作者: liuxu    时间: 2009-2-24 21:21

谁这么不要脸啊 ! 这个号是我注册的  你看我的注册IP  和一直上的IP  我都是在家上的   
管理员你要查看下 我IP注册是哪个IP 经常上的 是哪个IP  我怀疑说 我号是他的 那个人  他是想骗号的 管理员请把他叫出来 指正     
注册 IP:  - XXXX省XXXXX市 - 哪个通信公司的宽带   
他能说出来吗?
说我号是他的  他就是无赖 我想跟他谈谈   太不要脸了  想要级别 自己去灌水啊  赖别人的号  他就是骗子   你要整治他   擦的  我账号是liuxu 说我号是他的人 给我出来 你有胆子 就出来 咱俩对质  说出注册时候的IP  用户邮箱  注册省市  在哪家公司宽带注册的  几号 什么时候 注册的   你都经常回哪些帖子   你赶出来说吗?  你要是想赖账号  就拿出点做个人的勇气  别整人妖干的事  不好听的不用说了  这里账号都是 大家辛苦回帖 认真评价 得到的  你这总 小人  你不怕找人女 得艾滋吗?
作者: ling120li    时间: 2009-2-24 23:06

..小心使的万年船,大家好好保护自己的号咯,前车之鉴`
作者: mist4125171113    时间: 2009-2-25 09:37     标题: 回复 11楼 的帖子

我也希望能以这次的惨痛经历一起大家的一致重视。希望大家保护好自己的只帐号,也希望大家在这里玩的愉快!

[ 本帖最后由 mist4125171113 于 2009-2-25 09:46 编辑 ]
作者: mist4125171113    时间: 2009-2-25 09:41     标题: 回复 10楼 的帖子

已经修改,谢谢提醒~ 看来还真的要仔细小心的阅读版规啊。
作者: joremo    时间: 2009-2-25 11:20

同情楼主一个! 不过确实太不小心了 论坛都三令五申的强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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